第三百零三章 黑暗时代,光明到来! (第1/2页)
道门、佛门。
两大信仰在世间之恶,加在一起,不敌罗马教会的色欲横流。
道观、寺庙的土壤,皆不如修道院的土壤,滋养着世间最恶之花。
道士、和尚、教士,皆有禁婚绝色之教义,即独身于世。
但是,在东方,尤其是在东土中原的道士、和尚皆要为皇权所服务,道门大真人、佛门大法师,都要由朝廷敕封,故有神佛之权皆由君授。
神佛不敢与皇权为敌。
儒门曾有大儒董仲舒倡导“天人感应”,而下场却是凄惨的。
纵董仲舒一生,为汉武帝所用,为汉武帝所忌,一生如履薄冰,整日提心吊胆,末年的恐惧生活,非活人所能受之。
而在欧罗巴大陆,“君权神授”的信仰,贯穿所有欧罗巴的人心,连欧罗巴大陆诸国国王的登基,都要受教皇的承认。
随着时间的推移,独身制在罗马教会的手里变成了最重要的统治手段。
它之所以成为最重要的统治手段,一是信仰,二是财富。
信仰不提,教会积累起来的财富靠了独身制得以集中而不致分散,得以代代相传而不致消失。
整个罗马教会共奉一个大权独揽的教皇,那么,任何修道院领地凡有所扩大,都代表着整个教会势力范围的扩大。
教士的独身,是把教士同地方的、局部的利益分开的唯一手段,能让僧侣成为下级服从更高教士的驯服工具,乖乖听命于教皇。
放弃绝色制度,对于教会来说,不啻是放弃统治的可能性。
随着修道院日益成为教会重要的统治工具,特别是随着独身制在积累大量财富方面的好处日益明显,最初是为了信仰而自愿作出的、自由遵守的决定,却变成了所有教士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
在几百年前,教宗格列高列七世就颁布了禁婚敕令,宣布神父一概不得结婚。
一度悉听自便的节欲逐渐变成了必须执行的法律,绝色的誓愿被宣布是最高的德行。
然而,人性的本能,远比人为的规定约束有更强大的力气,除了极少部分教士能节欲静心外,大多数教士最终都屈服于本心。
所以,最严格的救令和惩罚不但没有什么成效,连最丑恶的反自然恶习开始蔓延。
觉得是耻辱的教廷,甚至不惜直言“修女和神父不能通奸”,“主教们应仔细检查卧房,封死一切可疑的门及其他危险的地点”,别让“修女们睡在一张床上”等等。
但引起这类恶习的原因并没有消除,所以这些措施只是在个别情况下才奏效。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在任何国度都适用,不允许教士婚嫁,却没有禁止教士有情妇(情郎)。
于是乎,整个欧罗巴的修道院没有一间房是清净之地,夜里总有客人上门,或男客,或女宾。
在许多地方,修道院是附近一带贵族最喜欢的客店。
威风凛凛的骑士在那里受到最热情的款待,维纳斯赐予他最酣畅的欢娱,其他任何地方在这方面都比不上修道院。
客人在这里寻花问柳,丑态百出,比在勾栏之地更加放浪,而且还不用付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