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最后一股黄巾贼 (第2/2页)
再有,就是既然受过山贼强盗的迫害,那么那些山贼强盗也等于是他们的仇敌。
所以,他们都有强烈的愿望,参与一起行动,那也是为了他们自己。
对此,刘显想了想,决定接纳他们。
这也算是无心之事,但是,刘显相信经过这样共同清剿那些山贼强盗的经历,那么那些村庄很容易就会以许家村为核心。以后,有什么事,肯定会先想到许家村。
这对于刘显以后统一大汉,势力发展到这些地方来的时候,会有很大的好处。
这真的是无意之举啊,在接纳了许家村附近的一些村民乡勇之后,刘显的队伍就更显强大了。
原本刘显就带了一千多两千人马过来,许家村也可以出动近两千人马。别的各个大小村庄的村民乡勇,加起来,居然也有两千之众。
如此,一共就有了近六千的人马。
这人马,已经基本和那股黄巾贼军的人数等同了。
原本,最好也是对那些各村的乡勇进行一定的整训再出动去攻击那股黄巾军会更好一些。但是刘显却不想在这里浪费太多的时间了。
其实有没有那些村庄的乡勇都是一样的,刘显也根本没有打算让他们参与真正的战斗。
有自己带来的两千人马,刘显觉得已经足够了。
如此,刘显决定马上行动。
这真的就很意外的成了一场大规模的跟黄巾军交战的战争了。
刘显希望不要引起朝廷方面的注意吧,自己去到哪里都弄出一些大动静,还真的不知道朝廷的那些奸佞会怎么想,而皇帝也会怎么想。
反正,不要把自己当作是拥兵自重,意图不轨就好。
大军浩浩荡荡,一路向西,百里左右的路程,一天就赶到了。
那是一座大山,山上有三个山峰,当中的主峰最为险要。
当地人称这为三指山,那主峰叫指天峰。
看那主峰的情况,比刘显早前攻击的那个鹰嘴岭要险峻得多了。
大军最多就只能开到半山,再往上,就很难展得开了。
且在山下,也有山寨设置了路障,在主要上山的地方,设置了一些关隘。
这的确是一处易守难攻的险要之地。关键是此座山峰比较大,莫说现在这股黄巾军只有数千人马了,哪怕再多一两万,也都可以容纳得下。
看到这样的地形地势,刘显就明白后来葛陂为什么能够在这一带有所作为了,他以这三指山为据点,四出劫掠,攻城掠地,可不仅仅只是能够威胁得到谯县,连附近的一些郡县也一样可以威胁得到。
不过,他们这些黄巾军明显是不太懂得经营这样的一座险要的山岭,他们在山下并没有布置太多的人马,以及防御工事,也没有一道完整的寨墙把整座山保护起来。他们仅只是在一些必经之路上设置了关卡。
刘显这一支人马开到这里,自然早也惊动了山上的黄巾军。
他们派出了一支人马前来应战。
但很快,就被许褚给杀了回去。
这是他们来查看虚实的,所以,见到许褚太过勇猛,他们就惊惶的了回去。
再此后,典韦跟许褚轮翻上阵,但无论典韦跟许褚如何的骂阵,那些黄巾贼兵就始终都不出。
这也是一些具备了一定的组织纪律性的黄巾军跟那些一般的山贼强盗的分别所在。
黄巾军,他们多少都有一定的纪律性,有了他们一定的信仰思想。所以,并不是说,一定要他们的首领利用个人的武力来震慑住他们。一般的黄巾军士兵,他们也不是如那些贼兵那么的野,需要上面的人用武力来压服他们。
所以,典韦跟许褚的骂阵,起不到作用了。
人家不理不出。
这股黄巾首领叫邓先。
看样子,对这支黄巾军的撑控还是比较好的。
这座山上,有泉水,所以,刘显带着人马守在山下是困不死他们的。
如果一路攻上去的话,恐怕也难以杀上主峰。起码不是短时间之内就可以做得到的。
不过,刘显并不愿意跟这股黄巾贼兵在这里纠缠太久,刘显希望是可以速战速决。
如此,刘显把典韦许褚,以及那些村庄乡勇的领头的人,都召到一起来商议。
其实也不是商议了,而是让他们来完善一下攻击这股黄巾军的细节方面的东西。
面对如此险要的指天峰,真的很难直接攻破。那么,始终都还是那一句话,再坚实的堡垒,也敌不过从内部击破。
刘显认为,攻击指天峰,最好就是夜袭,不是从正面攻击,而是想办法直接上山,从内部击破他们。
指天峰又高又陡,但却比较大,上面,并没有完整的防御城墙。刘显认为,其实是可以从一些险要的崖壁攀爬上去的。别人可能不行,但是自己却可以,黄舞蝶应该也可以。当然,典韦以及许褚,也可以。
王越留在了谯县没来。但刘显认为,有自己四人足矣。
当然,刘显自然不准备就只有自己四人前往。有自己的帮忙,像铁牛、来山灰,以及一些精悍之士,也一样可以从那些没有黄巾军留守的险要的崖壁间爬上去,潜上指天峰。
另外,这个时候,刘显接纳那些村庄乡勇一起前来攻击贼兵的好处就体现了出来。
原来这当中,有一个村庄的乡勇就是离这三指山不太远的一个村庄的乡勇。
当然,他们的村庄,已经被三指山的黄巾贼军给灭了,抓走了村庄的一些女人小孩,年老的杀了。另外,也抓了一些青壮,也不知道他们是否也成了贼军的一员或是已经被害了。
那些乡勇,是投靠亲朋好友家去了,所以,才没有事。
其中,有一个乡勇,他祖辈都是村医,平时常常会上山采药,他以前就随父亲一起,前往那些悬崖峭壁间采过药,他知道,有一处地方,其实是可以爬上到指天峰山顶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