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履新市政府办 第1170章兔死狐悲 (第1/2页)
王彩军从杀猪起家,一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一步一步拥有了亿万家财,如今突然之间沦为阶下囚,他自然是很不甘心。
至于说手段合法不合法,王彩军不会去管,反正谁挡了他的财路,他就要对谁不客气,在王彩军看来,只要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当官的可以被收买怕啥?
只要出手就能收买到当官的,杀人的事他也敢做,说起来,王彩军年轻的时候真会杀过一次人。
而这个事因为过去很久了,王彩军自己已经忘记了,被他杀死的那个人是一个流浪汉。
那个年代没有监控,当时也没有目击者,流浪汉与他偶遇,流浪汉因向他乞讨,弄脏了他的衣服,王彩军一气之下,顺手拿起地上一块板砖,砸在了流浪汉的脑门上。
流浪汉顿时血流满面,倒在地上,当时是数九寒天,天气很冷,又是晚上,王彩军当时也没想着要杀人,但是他一时冲动做了这事,没法挽回了。
见周围没有人,王彩军匆忙跑了,到了第二天,他听说流浪汉死了。
这事派出所也介入了,因为这起案子来的莫名其妙,并且流浪汉的身份也弄不清楚,就成了一个无头悬案,已经悬了几十年了,这个案子就算是石沉大海了。
王彩军失手杀了人,心经胆战了好多天,后来发现派出所的人没找到他,这才慢慢胆子大了起来。
正好这个时候,他本家大爷找人帮他弄到食品站上班,让他干起杀猪的勾当。
本来年轻的王彩军是不敢去干杀猪的活的,可是因为他杀过人,已经破了不杀生的戒,并且王彩军还在担心会被人知道他失手杀了流浪汉的事,因而便想着用杀猪的事来壮胆,时间不长,他就成了食品站里头的杀猪能手。
慢慢的,一年两年过去了,王彩军的胆子练的越来越大,而失手杀死流浪汉的事也慢慢淡去,以至于他不再想这事了。
应当说,如果他当时砸完流浪汉之后,及时将流浪汉送医,流浪汉是死不了,结果他跑了,流浪汉实际是被冻死的。
杀人这事王彩军没向第二个人说过,自己父母和后来结婚的老婆都不知道,事发后几年,他做梦时还会梦到流浪汉跑来向他索命,而到了后来,这事也没了。
王彩军就这样从食品站的临时工,一步一步成长为食品站的站长,在开始实行市场经济后,他将食品站当成了个人发家致富的平台,先是垄断了方口镇的猪肉生意,接着就开始垄断整个县城。
因他喜欢好勇斗狠,便结交了不少江湖朋友,这些人帮他做了不少事,让他成了方口镇乃至方口县的肉霸。
王彩军的发家史和某些人的发家史差不多,因市场和法治都不健全,采取了一些非法的手段,获取高额利润,迅速积累了巨额财富。
王彩军在发家过程中,也想染指煤矿来着,但是他遇到了势力更强一些的樊玉德和曹鸿志。
而且隔行如隔山,王彩军懂杀猪,但他不懂煤炭,觉得想去抢,就能赚到大钱,就想的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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