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出门 (第2/2页)
拿起碗筷,东丈招呼了还在厨房的刘婶喊道:“婶,出来吃饭了。”
“诶,诶,来了来了。”
看着刘婶着急忙慌的端着一碗排骨冬瓜汤小碎步而来,东丈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得,又是自己爱吃的。
“婶,就算再喜欢也没人大早上的吃红烧肘子的吧。”
“嗨,什么话,别人想吃都还没有呢,我们少爷哪是一般人,你这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到了,趁热赶紧吃吧,婶一大早敲门给你买的。”
得,吃吧,就算东丈平时自诩饭桶,但一早上真把四菜一汤全部扫完的时候,肚子还真是撑得不行,看着刘婶满意的笑容,东丈自己也舒心不少。
此时太阳也微微升了起来,还是得,不用多说什么,东丈长剑斜插后腰就要起身告辞,刘婶已经匆匆到里屋拿出一个包袱递给东丈:“别这么着急忙慌的,这是路上换洗的行囊,出门在外没有一身找补的衣裳可不行的。”
“行,那就有劳婶,我出门了。”
接过包袱挎上肩膀东丈大步朝外走去。
“少爷,路上注意安全。”
“知道了。”
就这么的,东丈一路迎着早起的街坊步行走出了小镇,来到了官道上。
遥想几年前,自己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生怕碰到山匪流寇就把自己咔嚓了,而现在艺高人胆大了之后,一路上鸟都不见一只内心还隐隐期待有不长眼的山匪来劫道,不可谓是士别三日啊。
其实以东丈现在的脚力并不比普通的马匹差,比耐力可能还能把马跑吐,但自己又不是赶着去哪,既然没有目的地那还不如一路走走停停欣赏古代的风景来得悠哉。
因为包袱里有刘婶准备好的肉干跟水,所以东丈并不用到处去寻找水源跟食物,饿了渴了就路边找一块石头坐下啃肉。
总而言之,不要太惬意,身上也还有二两纹银,剩下的都给了刘婶,但走江湖怎么可能会饿死,那万万是不能的,现在又不是法治社会,而是还有着奴隶制的封建社会,走出乡镇,路上最不缺的就是抢劫。
别人能抢我我还不能反抢回去嘛,出来抢劫的身上肯定都会带点钱嘛,不慌,完全不慌,此时的东丈就坐在路边的一块大石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不多时,一阵快马奔腾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东丈眯眼一看,是两匹快马,马背上一男一女正往他这方向疾驰而来,经过东丈的时候掀起了漫天灰尘。
错身而过的时候,马背上的男人看都没看东丈一眼,径直而去,而那个青衣少女,则是跟东丈瞟了一眼后便也疾驰而去。
看了他们飞驰而去的方向,东丈喃喃自语:哟,富二代啊,两个超跑。
随即随意拍出一掌把临近自己的灰尘拍开,只见一股刚猛劲风扫过,东丈身前两丈内丝毫尘灰不得寸进。
得,继续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