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打劫 (第2/2页)
“他们这是等什么呢?”以起司的阅历来说,劫道是件挺简单的事情。
无外乎是一群人呼啸而来,将被劫的人或是砍杀或是镇住,将金钱细软,衣物器具通通掠走,快的话也就是盏茶的时间。而现在这些人,虽然做着一副凶恶相,手里的兵器也闪着寒光,偏偏犹犹豫豫围而不攻,不知道在等些什么。
“这是城里的规矩,一般在奔流劫道,大都不伤人性命。一来是没人真想把这里变成匪患之城,二来也是这城里什么人都有,打劫只是为了口饭,结死仇犯不上。所以要是明白人,现在把值钱的东西掏出来放在地上,他们就会放任离开。而像我们这样拿着武器,他们一般是不会打主意才对。等等吧,看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听了爱丽丝的讲解,起司突然觉得事情有意思起来。在此之前,他没想过原来劫道还能劫出规矩来,甚至这规矩已经不是行规,是人人都知道的,这可是其它地方看不见的景象。
这也是奔流的经济高度发达的一种表现,在这里,土匪可以被当成是一种正当的职业,他们的行为虽然不受法律约束,却已经因为要维系这个行业的长久存在而自我限制,长此以往,恐怕这里的匪类会逐渐变成和城市外完全不同的类型。到了那时,他们也许就不能被称为劫匪了。
答案很快揭晓,随着一个看起来至少断了一半骨头的倒霉蛋被四个人架着抬过来,这群人的带头人也跟着现身。那是个颇让起司感到亲切的人,说亲切,主要是因为他的衣着,一块熊皮披肩,除此之外别无它物。类似的衣物在寒冷的苍狮还是较为常见的,只是熊皮不那么好获得所以大多被有钱财和地位的人穿戴罢了。
倒霉蛋用还能动的那只手颤颤巍巍的指了指爱丽丝,尤其是她背后的那张十字弓,披着熊皮的男人点点头,挥手让人把他给抬了下去。接着,男人推开身前的人群,站到了两人的对面。经过身后人打着的火把可以隐隐看清这人的样貌,他三十岁上下,一脸的横肉,太阳穴向外隆起,头发只留了头顶中间的小部分,露出两耳上面的头皮。可在他的脑后,一条被梳好的小辫子格外引人瞩目。他披肩下露出的身体不算十分壮硕,但肌肉的纹路很是明显,这说明,他应该很善于搏斗。
他伸出手指,指向爱丽丝,在后者下意识将手按在十字弓的握把上时摇了摇头,转而指向起司,用不太熟练的腔调说道,
“你们,打伤,我的人。我,打,你们。但格鲁,不打,女人。所以,你,跟格鲁打。”
这下子,起司和爱丽丝都懵了,他们都在思考这是哪来的活宝。显然,他不是奔流的本地人,同时也不像是他们知道的任何一种人,从打扮和发型胡须的样态上,这个男人有些类似游牧民,但又有着明显的不同。灰袍歪着脑袋,盯着他,没有答话。
这种怠慢或许被视为了一种挑衅,粗壮的男人又朝前走了两步,手指对着法师的脸。不过还不等他说话,一柄飞刀就擦着他的手指关节落到了地上。若不是收手及时,这一下就能切了他两根手指。
而与飞刀一同落下的,是个异常瘦弱的身影,
“我替他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