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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霸叔

第九十四章 霸叔 (第2/2页)

这半个多月,张栋跑遍四个省两个市,与十人都会过面,最终只拿下一人。
  
  其他人要么财务自由,只想恰烂钱,要么恃才傲物,不屑于在别人公司里干。
  
  理由千万种,总之就是不来,不见,不谈。
  
  这十人里没有迷妖,杨云很奇怪,为此他专门跟夏梦莹视频通话了一次。
  
  “迷妖是乐众漫画的根,想想就行了,千万别付诸行动。”
  
  杨云来到公司,看到了林伊娜,她背靠在沙发上做面膜。
  
  沈天朗也在,他正和张栋把酒言欢。
  
  两人都是业内精英,虽然不是同行,但是一旦达到他们那个层次,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
  
  “张叔,人呢?”
  
  “在天朗的办公室作画呢,他说他喜欢那个角度的一切。”
  
  “麻烦了。”杨云对沈天朗说。
  
  “不麻烦,他说画会送给我,我还占了大便宜呢。”沈天朗递给杨云一杯红酒,忽然笑道:“原来你是老魔头的学生,果然英雄出少年!”
  
  “你认识我老师。”
  
  “他是我少年时期的偶像,可惜,我高考的时候,他还在商界,如果他当时在深大教书,我肯定会选择深大金融。”沈天朗感慨的说道。
  
  好吧!他年轻的时候确实挺厉害的,不过后来退场有点惨……
  
  三人聊了一会后,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沈天朗的秘书带着一个扎着辫子,戴着墨镜,胡子拉碴,穿着破烂牛仔的文艺大叔。
  
  这位大叔在漫圈有个外号叫霸叔,由来嘛,就是他每部漫画的漫画名都有霸字。
  
  “天朗,画已经好了,我放你桌上了。”霸叔豪迈的扯着嗓子说。
  
  “谢了。”沈天朗给黑叔递了一杯红酒,又寒暄了几句后,就带着秘书离开了。
  
  临走前,他顺手把自己徒弟的面膜撕掉,扔进垃圾桶。
  
  林伊娜已经累睡着了,听他师父说,她今天从早上开始面试,一直面试到晚上七点多,就吃了一顿饭。
  
  张栋和霸叔早就把能聊的都聊过了,这次前来,主要是想见见老板长什么样,然后做最终决定。
  
  对于夏梦莹给的名单,杨云觉得希望最大的是霸叔,最想要的也是他。
  
  因为混的最差的是他,最有实力的也是他。
  
  霸叔的画风属于写实派,偏港风,这种画风以前很流行,现在已经不符合主流市场了。
  
  现在的漫画是奶油画风的天下,动漫是3d模板时代,一个人物模板几十个动漫一起用,换个发型就行。
  
  霸叔的画风非常有张力,漫画界没法混了以后,改做游戏原画师,反而比以前名气大,赚的更堵。
  
  不过,名气钱财并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画自己喜欢的漫画。
  
  他一直在发表作品,可惜反响极差,连流水漫都不如。
  
  上次杨云用钱砸,把自己的漫画砸火了,卖了一千两百万,引起无数业内人士效仿,霸叔也随波逐流砸了一次。
  
  不过,结局是扑的更惨,骂的人更多。
  
  他只画了三话,就自我了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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